嫣属什么生肖?
“嫣”这个字是个会意字,是由两个“寅”字组成。所以,“嫣”就是由两个“虎”组成的。 “嫣”应该属相是虎。 但是,历史上却有一个奇特的例子:汉文帝的皇后窦漪房生了四个女儿,长女刘嫖,二女刘嫣,三女刘椒,四女刘细君,其中刘嫖封为公主,下嫁匈奴单于,又因匈奴单于生杀大权在握,就改名为翁主;另外几个女儿都封为夫人。后来刘邦又建立十二诸侯,分封同姓王和功臣,其中把他的一个孙子刘肥封为齐王。
刘肥有一子刘襄,刘邦死后,被吕雉派往齐地镇守,后与代王联手清除朝中诸吕,拥立刘恒即位,刘肥的另一位儿子被封为燕王。 这里要说的关键是,刘孝文的后妃当中,只有窦漪房所生的这一对子女,其他都是刘邦的其他姬妾所生。《史记》上明确记载:(刘)陵母薄昭女也。此两姓之族,皆外家也。也就是说刘陵的母亲薄昭的女儿嫁给了刘肥,而刘陵的外公正是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 刘邦在位时,封给他的后裔刘肥一块领地,这块领地位于今天的河南省郑州市西北约30公里处,称之为荥阳,刘肥的封地也叫荥阳侯国。
到汉武帝时代,为了对抗北方的匈奴,采用了韩安国提出的战略,即在河套地区设四郡,扩大军事防御体系,于是开辟了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和定襄郡。由于中原地域狭小,无法给军队提供足够的粮草,于是就开辟新的领土,作为屯田基地。当时有十几个郡国均承担了一部分屯田的任务,有的负责养马,有的负责种菜,各有分工。在屯田的过程中,有些土地就变成了一块块完整的耕作田地,由官方分配给贫民种植,收取赋税。
西汉王朝实行的是编户齐民制度,规定自天子以至于郡县官员,只要不出京师,一律不得占有私田。否则的话,就是违法,就要受到惩罚。然而,这种政策到了汉武帝时代已经名存实亡了。朝廷为了支持对匈战争,国库空虚,只好将手伸向了穷苦百姓的土地。
这时,一位叫主父偃的臣子给汉武帝出了个主意,提议颁布新的法令,允许皇亲国戚、达官显贵侵占百姓的土地和奴仆。因为新法规定,这些人若犯盗贼之罪,只论财产多少判刑,多者死刑,少者徒刑。如果所侵夺的财产全部充公。这样,既弥补了军费不足,又可以缓和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这项法律还规定,皇亲国戚、达官显贵所占有的奴婢,一律算做奴隶,让他们从事生产劳动。 这条法律明显有利于地主阶级,特别是豪强地主。因为他们不但拥有大量的私有土地,还拥有众多的奴婢。这些奴婢不仅是他们的私人财产,而且可以从事大量劳动。
主父偃的建议正合武帝心意,于是颁布新的《刑律》,规定: “凡坐盗及监守盗者,弃市。取非吾物,一钱以上,杖六十;八尺以上,杖九十;六尺以下,杖百。皆罚如东宫官,殿中省。” 其实,这些规定都是纸面上写得漂亮,实际上执行起来非常灵活,往往权臣豪强们抢了农民的地,或者杀了反抗的农民,最后也只是受到轻微的刑罚,没几年就又成了富甲一方的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