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保一年交多少?
2017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开展,此次参保缴费期从2016年9月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终止。参保人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完成缴费。 缴费标准分为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其中,个人缴纳部分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缴纳部分则按用人单位员工费用总额的5%收取(费用总额含个人缴费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除了本市户籍人员外,还扩大了范围,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人员也可以作为参保对象,其子女也可同时参加。 但像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这样的城镇户口居民不属参保对象。
对于已参加职工医保但中途中断保费的参保人,想转为参居民医保的,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一是属于广州市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中断缴费的; 二是中断缴费期间没有参加其他医疗保障项目; 三是在办理中断缴费期间没有出现过欠费的情况; 四是中断缴费满三个月以上的,应提供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资料、检查化验报告单; 五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