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执行无照经营吗?
是的,工商局有专门罚没无照经营的处罚。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已经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体户在注销期间从事经营活动的,属于无照经营行为,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措施。
同时,根据该法第五条明确规定: “经营者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限期补办登记手续,并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如果个体户被投诉偷税漏税,经查实属于无照经营的,除追缴税款外,工商部门可以对其处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另外,根据该法第十二条,当事人不停止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用于违法经营的个人专用交通工具,责令停产停业,并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体户无照经营,工商机关除罚款和没收外,还可以进一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