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报什么时候报?
目前所有企业只需要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不需要再报送会计报表。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7〕65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应当于2018年3月30日报送2017年度工业企业统计资料;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及时填报并公示2017年度报告,同时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信息,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报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第十二条还规定,“市场主体逾期不公示年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