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2017年公租房在哪?
1、2017年的公租房信息现在还没有公布,建议耐心等待当地政府的公告; 2、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其特征为“社会属性”与“保障属性”。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政府委托机构进行运营管理。
3、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文件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是年满十八周岁,有稳定收入和住房困难的家庭或者单身人士,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包括:
(一)新就业职工。指在职期间能够足额缴纳公积金且离职时属于无房状态的本市户籍职工。
(二)外来务工人员。指因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本地公积金贷款而符合当地购房政策,且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
(三)在本地有稳定职业并在本地缴纳公积金的外地户籍人员。 以上人群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通过租房市场租到合适的房子。 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想要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的居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若审核通过,则可以配售一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者与政府共同拥有这套房产,并按规定交纳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