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治人物都有谁?
中国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至今已举办三届,评选出一批代表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和时代风貌的先进榜样。他们的故事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对广大网民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影响力。 2014年中国法治人物名单:罗翔(法学教授)、方乐(义务普法宣传员)、郭亮(“侠客”律师团负责人)、张雪礼(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刘平(公安刑侦队长)、孙小果(前科劣迹人员)
2015年中国法治人物名单:李昌奎(杀人犯)、张保国(“反黑英雄”)、周春梅(基层法院女法官)、杨金德(法律工作者)、袁文才(乡村法律顾问)、胡国运 (大学教授)
2016年中国法治人物名单:张思永(义务法律咨询者)、王万青(村法律助廉带头人)、熊浩(反家暴公益组织者)、徐明俊(民间文物收藏家)、潘东升(人民警察)、孙小果(前科劣迹人员等)
2017年中国法治人物名单:李锐锋(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韩云波(基层法院院长)、马静(女,公安局长)、邓兴(司法局长)、谢青(女,检察官)、蒋爱喜(法律志愿者)、张尚武(武术爱好者)
从上述名单中可以看出,“中国法治人物”评选主要围绕与法制宣传有关的各个领域进行,覆盖范围广,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这些当选人的故事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对广大民众有强烈的感染力、影响力。这些人物事迹是开展社会主义法学教育的重要资源,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虽然“中国法治人物”评选主要聚焦于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成就,但评选标准中有一个条款为“虽无直接联系,但其事迹或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对中国法治进程产生深远影响”。据此判断,历史上一些优秀法律家的光辉业绩也是本次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如东汉王朝“举孝廉”制度的创立者——司徒桥玄;唐代“以孝治天下”的宰相——裴宽;明代“天下清廉第一”的抚宁侯朱纯;清代“天下第一循吏”的洛宾王等等。这些先辈们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范将永远激励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