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表内容是什么?
2019表的官方中文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其次,该规定共十三条,比较重要的内容包括:
1.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国家监察委的管辖范围;
2.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管辖下列案件:
(一)贪污贿赂犯罪,包括挪用公款罪、行贿罪等;
(二)滥用职权犯罪和玩忽职守罪;
(三)职务侵占罪;
(四)妨害公务罪;
(五)贪污贿赂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六)其他必要的司法解释、补充说明。 对上述第六项作了举例说明,具体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 最后,本规定的第四条对监察机关管辖的分工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即: “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统一办理。需要提请逮捕、提起公诉或者撤销案件的,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移送有关业务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