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什么叫完全中学?
简单来说吧,这个“全”是指“高中含初中”(和完中一样);而那个“完”字是完整的意思。过去,中国农村很多民办初中,没有正规初中学历的教师,教学条件差,学生入学率低,所以有“完小”之称,即完全小学之意。 后来为了提升教学质量,国家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规定小学和初中都属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撤并,也不能乱收费。于是有些学校打起了擦边球,在名义上还是完小,实际上只教到初二就结束初中的课程,让学生回家自学或到民办高中补读初三,学校以民办高中的收费标准来收取学费(一般比公办高中的收费要高)。这样的做法表面上满足了家长让孩子接受初高中教育的强烈愿望,学校也由此增加了收入,但学生其实只享受了半套教育服务,相当不平衡。
国家发现了这个问题,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普通高中(含技校)属于非义务教育,可以收取学费。这就为后来的分档收费,甚至借读生高额择校费提供了法律根据。 但国家规定,民办学校只能面向当地招生,不能跨县、市招生,以免出现生源过分集中,破坏教育公平。当然,对于当地学生来说,只要学校教学质量好,他们是没有话说的。问题是有些学校打着民办的旗子,到处挖优秀生源,甚至实行高额赞助费和奖励政策,以此吸引优秀的学生。这样虽然增加了学校的经济收入,却破坏了当地的教育生态,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 (ps. 个人经历,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们那里民办初中有两个,一个教学质量很差,但借读生很多(都是附近农村富户家的孩子),另一个教学质量很好,但只有几个借读生(都是县城成绩靠前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