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学校教育制度?
所谓学校教育系统,是由各种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内不同部门(系部、学院等)和各个学科(专业)组成的一个整体,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学校教育必须是有组织的教育;第二,学校教育必须是专门进行系统的知识传授和实践训练的活动;第三,学校教育必须是以培养学生为社会所需合格人才为目的的实践活动。 从上述三点出发,我们可以这样定义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人才的系统活动。这里所说的“人才”是教育的对象、是教育所要塑造的“规格”和“型号”。 “素质”——人的整体素质,既是教育的终极目标,又是衡量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所以我说:“学校教育应当围绕提高学生素质这个总目标来进行。” 至于如何评价一个学校的办学水平,我觉得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考虑:
1.看这所学校是否有正确的办学思想; 2.看这所学校的领导班子是否团结务实、求真进取;
3.看这所学校教师的质量(总量与结构)与教学科研的能力以及教师们的敬业精神;
4.看这所学校的教学设施及条件;
5.看这所学校学生的素质(数量与质量);
6.看这所学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与影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