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位如何申请?
今年,要为孩子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年满六周岁(截至当年开学日的八月三十一日),二是有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三是身心健康,符合招生目录规定的入学条件。其办法是:
1、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随带有关证件和证明,于每年的三月和三月底之前,到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教办预申请学位。
2、教办对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及时将报上来的资料送交区招生办统一审查。
3、通过区招生办集中联审后,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教办统一发放《宝安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表》。申请人凭此表在规定时间到教办报名,教办依此表申报学校。
小学招生的基本原则是:免试就近,电脑派位,多方监督,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小学一年级新生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由学生及家长选择计算机派位学校,对选择计算机派位学校的适龄儿童,统一进行计算机派位及录取。二至五年级免试就近安排入学。2006年6月开始,宝安区所有小学实行均衡调配师资、科学配置教学设备、合理配置校本课程,推广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建立小学离校评价系统,按学生个体优势智能和特长开设校本培训课程,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有关说明
1、户籍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口,居住地址以家庭户口簿上的地址为准。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的服务区范围内入学。
2、房屋有效证明是指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证件。房屋有效证明的目录范围参照《深圳市房地产交易暂行条例》或“深圳市地方税收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Wsbi.fcs.sz.gov.cn)的文件解释。
3、在宝安区内的特殊贡献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办理。
4、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政府人才引进的随迁子女、在宝安工作的港澳台子女等的招生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5、监护人住址超标的,如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一方在住所地拥有合法购房产权,并以该合法购房产权地址为准,按照“住户一致”的原则升学,否则按照由户籍地升初中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
6、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及安排如有变化,以最后调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