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多少岁可以读?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未满7周岁)入学。初中非毕业班学生开学年龄可以从7周岁向后推迟1至2岁。
1986年7月23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消除中小学数学课程几项错误的决议》中提出:“现行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数学课本中,应删除一切难度过大的几何图形(包括三角形、平行四边形、梯形、圆、扇形等)在实际生活中的例子。因为这些几何图形都是在学生第一次学习几何时,才作为现实实例来介绍的,学生完全可以在学习这部分内容之前初步了解这些几何图形。”
义务教育
又称国民教育,指由国家出面,规定一定年龄段(本科前阶段)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国家承担教育费用。
义务教育具有的国家强制性,又称为强制教育。按照我国的规定,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家庭必须支持学生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其早日就业,或让其学业速成,提早毕业,否则国家教育部门取消其义务教育待遇。
中国的义务教育:
1985年开始前的中国,实行的是“统一设计,分级管理”的特殊教育体制。国家教委设有特殊教育的职能部门,会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特殊教育,县、市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均设有下属特殊教育学校(班)。特殊教育的类别划分是根据教育对象不同,分盲童教育、聋哑儿童教育、弱智儿童教育、心理畸形儿童教育(包括感统失调儿童);残疾儿童的教育包括:视力残疾儿童教育、听力残疾儿童教育、智力残疾儿童教育和肢体残疾儿童教育;根据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不同,分为普通师范学校特殊教育班、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班)、中等专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班)、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和混合型特殊教育学校(含不同程度的盲、聋、弱智教育)等。
从1985年起,实行“集中与普通融合”的特殊教育培养模式。国家教委在有关文件中指出:要彻底改变传统的实行集中教育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和他们与自然教育、寄宿教育相混淆的现状,按照残疾人身心特点,对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进行分类规划,把以康复训练为主的早期教育、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中等教育、以文化教育为主的中等以上的特殊教育统一为终身特殊教育系列;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逐步将各类特殊学校(班)实行封闭式的统一管理;特殊学校要积极推行综合教材和优化教学过程,逐步搞好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之间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