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报不上名哪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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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份,大班的涛涛要进入幼儿园读小学啦,爸妈正为这喜出望外。可就在今年春季,涛涛妈妈为儿子在幼儿园报户口时才发现,涛涛所属幼儿园因属于一所“分部”,不具备招生资格(见本报4月1日4版),而此前,学校从未对家长提到过这一情况。 律师说法:

根据这一条例,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的资质的学校即为合法学校,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机构即为“分部”,即不具备办学资质。那么,幼儿园的“分部”既然不具备办学资格,为何一直延续至今?《教育法》还予以保护和纵容? 就此,某大学一级教授某先生说,对幼儿园“分部”不能纵容,既然没有经教育部门审批,其既不存在联合办学,也不存在授权,就是变相抢生源的假合作办学。如果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分部”,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办学条件、不具备办学资格,应责令停办、收回国有资产、没收办学非法所得,并对有关责任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已经造成社会影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面对家长们如此境况,某市教育局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我们管不了他们。“管不了”这三个字,仿佛成了某些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学校、幼儿园无法可依、无方可循、无能为力时的“最佳”选择。可我们难道就只能任其“狼狈为奸”吗?我们不能指望用多少人为改变这种现状而鼓与呼,但我们有权让我们的孩子接受更为优质的教育而不被拦在路上;我们有责保障教育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不让非法侵害行为得逞;我们有使命维护教育公平竞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而不让“管不了”成为教育界的行辙。 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对幼儿园“分部”的认定。要由教育部门、物价部门、监察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房地产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逐个调查核实,对基本合格、不符合规范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立即勒令停止办学,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对不履行审核职责、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查处不力的,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新闻媒体对违规幼儿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予以曝光,加大对幼儿园“分部”及所属幼儿园违规的曝光和打击力度。 三、推行教师资格注册制度。要扩大已有试点的范围,进而逐步在全国统一的范围内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制度。 四、建立终身教育注册制度。在有条件的省市,试行教师在业余时间实行继续教育,进行资格注册和验证制度。 五、禁止虚假广告。广告主在广告中不得有夸大或虚假宣传。广告监督部门发现教育广告有夸大、虚假宣传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发布虚假教育广告误导学生和家长的,要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并对发布虚假教育广告的主媒体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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