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资助,学生需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受理、公示、审核,逐级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确定当年享受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学生名单,并批复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结果通知学生本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按照学生申贷地点及还贷承诺不同,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两种模式。两种贷款性质相同,学生只需选择其中一种模式申请即可。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在中国境内教育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备申请资格,学生受助的金额为0.1万元—0.6万元不等,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当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当为借款学生家长或直系亲属,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3年。
在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登录国家系统了解相关内容和规定。在暑假期间,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及时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