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有教研吗?
在中国高等教育语境中,大学教学和研究一直是两条平行线。研究是研究人员的活儿,教学是教师们的活儿。大学教师要晋升高一级职称,一定要有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作为支撑,而且在各级教学名师的评选中,也同样会考虑教师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
在实际的评估考察中,教师的科研成果往往在其中占据较大分量。教学与科研,如同两条腿走路,必须兼顾发展。
在西方国家,将教学与研究有机融合在大学制度中。这种制度在美国大学发展过程中,被表述为“学术自由、研究型大学以及大学的教研结合,是现代科学发展的产物。”从制度分析的角度看,它具有以下制度性特点:
学术自由。“学术自由”的基本含义是保护大学免受政府直接控制,大学内部在教学、研究和制度等方面充分自治。美国大学作为现代大学的始源地和典型代表,其自治的实质与根本就是学术自由。
研究型大学。以大学作为现代科学研究的集中地,以教学、科研以及服务社会等作为大学的基本职能,使大学的科研和教学职能、大学的研究和大学本身成为三位一体。
课程自由,教研结合。在课程的讲授方面,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者(大学教师中学术地位最高者)有高度的自主决定权,即课程自由。在实际教学中,大学教师是将研究和教学结合起来进行的。大学教师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研究计划,开设课程并进行研究,因此,他们的教学内容具有新颖性和原创性。在这种制度下,教师在研究中有自己的学生助手,在教学中有自己的研究兴趣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