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要考试吗?
在高等教育制度中,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自学考试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中的本科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后,可分两种不同情况申请相应学位。
第一类: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成绩优异,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没有触犯法律受到处罚者,可申请该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审核属实通过后,所获的学位,称为一级学位。
第二类:已有学士学位,再攻读具有另一学科性质学士学位的本科(或专科)生,获得后所获学位叫第二学位。通常所获得第二个学位的专业与第一个学位的专业不同或不相近。学位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本科生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并激励学生努力学好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德才并进的专门人才,使高校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