焙是什么生肖?
焙是龙,因为辰的谐音就是春,而立春这一天,正好又是阳气生发的日子,所以用辰字来表示阳气的萌发,而在农历中每十天就有一个“惊蛰”,意思就是说阳气在惊蛰时开始觉醒了,因此用“寅”字表示。 那么再往下,第四个就是“巳”字,因为“巳”字的五行属性为火,而“火”又属阳,且古人把太阳到达最高点叫“正阳”,这个时间正是午月午时,所以再用“午”字表示。
然后农历五月有个“芒种”,意思就是谷物到了该种的时候了,所以在第五个字就用“未”表示。 那第六个呢?因为农历六月小暑节气时民间有“食新”习俗,“新”是指刚收获的新小麦,意思就是把刚收获的麦粒磨成粉食用,以示庆贺,所以用这个“新”字来做代表。 然后是第七个月“立秋”,这个节气意味着秋天来临,阴气渐盛,所以用带有“秋”字的“酉”字来表示。
第八个月“白露”,因为这个节气气温转凉,清晨时有雾气升起,所以用带“白”字的“亥”字表示。 而第九个月“寒露”,因为天气逐渐寒冷,有露水凝结而成,可用带“露”字的“酉”字表示。 最后一个“立冬”,代表冬季自此开始,用带“冬”字的“子”字表示。 这样从“立春”到“立冬”,依次排列起来就成了“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简称为“寅卯辰巳午未申酉寅卯辰……”,而每个生肖都对应着两个地支,如鼠对应的是子、丑,牛对应的是丑、寅等等。
其实“焙”在古代并不是用来指称某物的字,只是人们在实践中发现了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制造火。古人在用火实践中发现,把火烫过的木头(碳)带进潮湿的山林中,这种木头很容易起火,而且还非常耐烧,这实际上是“焙”字最初发明的缘由。所以,木字“焙”,是一种引申和衍生意义上的字,其形声字意义上的“贝”与本意没有关系。
古代人“贝”之为物,在中国南方水乡和中原地区是不产的,古华夏人都是把“贝”作为一种外来物,这种生物只有在海边(滨)才能生长。所以,古华夏人说的“海滨”,实际特指产“贝”之滨。
“贝”字在中国汉字文化中从最开始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称量字,所以后来自然就形成了货币字,其文字引申意义也大多如此,后来就逐渐变成一个专用字,所以,在其他字的形成过程中,就不能采用“贝”字构形。这样就迫使人们用“贝”字的谐音字“并”来代替。同理,古代制火方法“焙”的本字就是“并”,而不是“贝”。
“并”和“贝”在古代汉语发音中属于同一个声韵系统,所以两者可以通用。“并”字是由三个“人”字组成,这正反映了“并”字之本意:“一人在下,二人在上”即是“并”。为什么这么写呢?这里就是“并”字的文化,是“并”字本意的引申义。所谓“焙(并)”,是指古代人制火的方法,即取两根干柴并排架在一根横木上,用火点着下方木柴(碳),然后上边两根干柴即被烧着。由于上边两根干柴与下面“火薪”不在一条直线上,所以燃烧起来就很猛烈,这就是“并(焙)”字的本义。“并(焙)”字文化中的含义,即“一人在下,二人在上,下者易耗”。这正是古代人类社会统治文化的核心思想,即“劳于下,逸于上;苦于下,甘于上”。
根据以上阐述,“生肖”中“狸猫换太子”的“小偷”,正是“猫”字的本字,也是“贝”字的本字,其字原形为“狸”,而“狸”是“狸猫”的文化本字,所以“狸猫”是一个文化复合字,“狸”为“猫”本字,为“贝”本字,,又为“小偷”本字,其字本声为“lie”。
同时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古代制火字“并(焙)”,不是什么“贝壳”,而是两块木棒的形状,其字引申意义为“二人在下,一人在上”,表示的是“二位劳苦者(下位者)伺候着一位享乐者(上位者)的劳者恒劳、苦者恒苦”。“并”引申而成的“币”字,表示其价值是用“贝”来衡量的;而“并(焙)”字又引申成“炉”字,造炉(炉灶)正是古人“并”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上面所述我们完全可以断定,“焙”是十二生肖本字中的第九个字,属相是“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