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是指什么生肖?
讼,《说文解字》里解释为“争讼”、“打官司”的意思.《序言》曰:“讼,讼非也;讼,争也……今之‘讼’字,古文用‘訟’” 段玉裁注引《仪礼·士冠礼》: “唯君所讼,讼民之无罪者。” 郑玄注: “讼,治也。谓辨其曲直而治之。”“讼民之无罪者”指告状无罪的百姓。整句意思是,为百姓辩白(打官司),证明他们没罪。 可见“讼”这个词最早的意思是打官司,与官府打交道。
根据《白虎通》里的说法,古代人把诉讼的对方称为“仇”或“雠”[chóu,古音同“仇"]。比如“冤雠”,“隐衷”、“情讐”等等都是指打官司。 《广韵》里“讎”有“报讎”的意思,并引申出“眼讎”,即“仇视”的意思。 所以,当人们看到一个人“以眼讎雠”时,可以推断他一定是和别人打过官司,或者正要打官司。
那么“以眼讎雠”的人,在古人的世界里属于什么属相呢? 我们来看《周礼•小司寇》里的话: “掌六讼,以两造禁民讼,听称责,断辞,决讼,以两灋警众。” 这段说的是司法官员审理案子的程序和方法等。其中“两造”就是指诉讼的双方。古人打官司是要摆事实讲道理的,所以是有自己的“理由”和“依据”的,这个“理”就是“理屈”或不“理直”;这个“据”就是“证据”、“依据”。
“掌六讼”就是掌握了这六种案件的审理方法。这里的“讼”是名词,指的是案件类型。六讼分别是:辞讼、军讼、田讼、犯讼、移讼、钱帛之讼。 这几种案子都很清楚,不用多说。最后一讼“钱帛之讼”指财物纠纷。这种民事案件也要打官司。
既然要摆事实讲道理,就必然会有“是非”,有了“是非”就有了“曲直”。所以“曲直”在这里表示的是“判决”的结果——原告被告各有各的道理,法官也不知道该信谁的话,只好“莫能尽直”、“莫能遍曲”了。 这样的官司当然会“伤神”,所以《礼记•经解》里说“《春秋》之义行,则民不偷”。
古人认为,这种“伤神”的官司打了以后,老百姓看到了就会“以目夜哭”,也就是“以眼晝勞(勞作)”或稱為“以眼勞(勞作)”。 所以,打官司最傷神,尤其是傷眼睛。因此“讼”字的本义就是“打官司”。与此相关的形容词“訟訟”意为“忙碌”,“爭訟”則表“糾紛”之意。 除了打官司,“讼”还有“陳列”的意思,这在今天已经很少用了。“訟論”即“公開陳述”。如《書•禹貢》里有句 “五百里磶壤,百里賦納銅,鑄鐘虡。” “鑄鐘虡”就是把鐘架鑄成。其中的“訟”即是“訟論”。“鐘虡”簡介鐘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