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肖年按照什么划分?
农历春节,也就是阴历新年,是我国传统佳节。许多人对此节情有独钟,不仅是因为团圆饭和压岁钱的味道,还源于其独特的计算方式——农历正月初一为新年的第一天,而春节的具体时间,却是从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开始计算的!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东汉王充所著的《论衡》中就有记载:“周正岁首,正月一日,谓之元旦。”“正”即为“正月”。而《隋书·礼仪志》中也提到:“大业三年正月,始用隋祖制,大酺七日。”可见,隋朝的正月是包括正月初一至初七的。
到了唐代,民间习俗已趋于固定:“唐以正月为上元,冬至后第三个除夕为元旦。” 而宋代的《梦粱录》中也记录了北宋时期“正月朔日,谓之元旦,凡正月之日,均为上元。”“正月朔”即阴历正月初一。该书还对“上元”的“元”字作了详细解读——“元者,岁之第一日也。”也就是说,“上元”就是每年第一个月圆之夜,而月亮圆缺变化的周期为一“月”(29.53天),“上元”必然是在农历每月的第一个月圆之夜。 那么,“正月旦”又作何解呢?明代张岱所著的《夜航船》中对“正月旦”的解释是:“正月一日,谓之一日。”可见,“正月旦”就是正月的第一天。
既然“正月旦”、“上元”都属于农历正月,那为何还要多此一举把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或者二十六日为“小年”呢?这里就涉及“节气”与“农历月份”的关系。众所周知,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很早就观察到太阳周年运动规律,并由此建立了“二十四节气”,它反映了太阳周年运动轨迹的一个“小段”(平均约15.76天)。然而,由于地球公转轨道不是标准的圆形,所以每季长度并不相等,春分、秋分、冬至、夏至的出现也不是那么规整。才有了“立春”、“雨水”等节气的区分;冬至、小寒、立春等“农历月份”的存在。
无论是“小年”还是“大年”,其实都源于我国的阴阳历系统。而这个系统之所以能行得通,还得归功于我国古人发明了“置闰法”。 “置闰法”的主要目的是调整农历月份与季节变化(二十四节气)之间的关联。根据“置闰法”,每隔两年或三年,就会有一个月份多出一天,作为“闰月”。而在“闰月”之后的那个农历年度,第二年就要多上一个节气。以此循环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