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宁婚假多少天?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劳动法》规定,我国法定的婚假为3天,晚育的增加产假90天,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已经取消。 不过,在部分省份,除了3天的法定婚假外,还享受额外的婚假补助——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凡领取《结婚证》的公民,除国家规定的婚假以外,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用人单位给予7天护理假。也就是说,在辽宁,符合当地计生政策规定的夫妻一共可以享受10天的延长婚假。
以10年结婚高峰为例,一对夫妻俩人共可多享受10天的假期(10+10=20),按每年休假52周计算,一年共可多休息4周,即一个月的时间。 而对于“晚婚”、“晚育”群体的额外福利,各地规定也有所不同。 例如,黑龙江省规定,对已婚妇女晚育的,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另外,对晚育夫妇双方各奖励假期30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 对实行晚婚、晚育制度的待遇规定是: (一)劳动保险待遇方面 1.医疗期。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予以就医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2.探亲假。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45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这些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
(二)工资和津贴补贴方面 在上述规定的待遇基础上,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各省的规定有所不同。如广东省就规定,农村年满60周岁且子女全部死亡的无劳动能力人员,以及年满60周岁且至少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子女达到失能程度的人员,发放“独生子女补贴”,直至亡故为止,标准为每月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