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实施哪些新法?
新年伊始,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先后闭幕,会上发布了很多重磅信息。我们整理了其中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热点内容,带你速读2017年最新“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 新规定:申请赴台个人游试点范围扩大至26个城市;停止签发普通护照,恢复办理临时出入境证件;取消内地居民旅行证核发要求申请人须与具办理条件的旅行社签订旅行合同的限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新规定:明确海警机构职责和任务、权限和法律依据,规范海上维权执法工作,保护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海上安全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新规定:坚持军民融合发展的方针,规范国防交通动员行为,保障国防交通畅通无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草案)》 作为我国首部关于出口管制的专门法律,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对外出口管制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出口管制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作为指导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工作的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了登记主管机关及其职责,增加了对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的规定,简化了登记注册程序以及注册资本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 作为外商投资的领域和程序的基本法律依据,将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的有关制度上升为国内立法,明确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法律责任,完善促进外国投资的相关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