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办幼儿园要什么手续?
一、民办幼儿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幼儿教育、养育质量,保障幼儿、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遵循有关幼儿保护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申办报告;幼儿园董事会(或理事会)组成人员、园长、拟聘教师、医务人员的资料以及拟聘财会人员有关资格的证明。
三、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筹办公益性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送达申办人。
申请筹办和审批筹办民办幼儿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批准筹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审批机关发给筹办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