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研究生怎么样?
长春大学坐落在北国春城长春市,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1994年成为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2006年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7年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高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高校。
学校前身是1946年3月8日建校的东北行政学院,1950年8月1日迁至长春。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最早在全国解放地区建立的党、政、军高级干部培训教育机构,其前身东北行政学院、松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学院、长春市人民政府行政学院都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东北地区、松江地区、长春市解放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和东北行政委员会、松江省人民政府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的决定,为培养大批革命干部而建立的干部培训和教育场所。先后易名为东北人民政府长春干部学校、长春市人民政府干部学校、长春市委党校、吉林省政法干部学校、吉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吉林省法律干部学院。2000年8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长春大学。
经过67年的发展,学校办学层次和质量逐步提高,已逐步成为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综合性大学,现设有22个学院,52个研究所,14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和11个省级创新团队。学校设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88个(其中:外语翻译本科专业6个),拥有应用化学等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专业是教育部首批入选的“1%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等23个国家的7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