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如何开办幼儿园?
公民个人开办幼儿园可分为申办民办幼儿园、申办城市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幼儿园两种方式。
申办民办幼儿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办者向拟设幼儿园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申请表及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办材料及园所的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自接到申请表和审核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幼儿园。
申办城市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幼儿园工作,按照《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有关条款执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进行审批,同时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对审批、审核合格的幼儿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申办者核发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申办民办幼儿园需提供下列材料:申办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者资格证明文件、园长、拟聘教师及职工资格证明等。申办城市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幼儿园需提供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