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征兵有什么条件要求?
今年开始,在保留往年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征集兵源的条件标准;实行“四优先、一优先”的择优选拔原则——即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高学历人员,优先遴选大学毕业生,优先遴选理工类大学生,优先遴选党员群众,充分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具体条件如下:
(一)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家族史,合格率95%以上。
(三)学历条件: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可征集相应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可征集应届毕业生。
(四)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7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21周岁,女青年为2017年年满17至19周岁。
(五)其他条件:初中学历的,必须有当兵意愿,且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可以特事特办。 对有参军愿望和条件的适龄青年,实行“四个一律”,即政治条件不符合的,一律不征集;体格条件不合格的一律不征集;年龄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征集;非应征对象的不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