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什么?
(一)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度,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和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系统管控,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抓手,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明确隐患标准与认定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处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改革,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改革的部署要求,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点,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科技运用,提升监管效能,为扎实推进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高防灾救灾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应急理念,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压实应急主体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风险防控、应急救援职责,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物资保障,强化应急培训演练,加快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