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有多牛?
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烟台大学社会科学系和经济法政系。1994年6月,经济法政系开始筹备组建法学院。1995年4月,烟台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烟台大学法学院由著名法学家、中国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中孚担任院长。1999年至2005年8月,原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王德林继任该院院长。
烟台大学法学院是烟台大学重点建设的学院,是烟台大学的品牌和龙头。法学学科是其特色突出的优势学科,是山东省属院校中规模最大、体系最全、特色最显著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被誉为“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和司法干部的摇篮”。
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立法学和商法学是山东省“九五”、“十五”重点学科,分别于2002年和2006年被确定为山东省强化建设重点学科,成为全国地方高校中唯一立项建设和强化建设的两个法学重点学科。2001年12月,法学院被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开展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试点的单位之一,成为烟台大学研究生教育的龙头学院。2007年12月,法学理论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4月,法学院获准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