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沈阳几个政策?
一、取消人才引进和落户限制 2月7日,沈阳市发布《关于全面释放创新活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创新创业步伐的若干意见》。 主要内容有: (一)放宽户籍准入,允许各类人才落户。 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实行优先办理、绿色通道等配套服务。允许具有专业资质的农民工等人员落户,其办理程序与引进人才完全相同;允许在沈创业、就业的境外人员落户,将外籍高层次人才设立科研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沈阳市科技局统一受理、审核,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
(二)优化人才绿卡政策 对符合沈阳市产业规划的人才,给予相应政策倾斜。例如,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万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可享受50万元至4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资助,并在沈阳购房、购车,配偶子女父母享受优先待遇;对来沈阳工作或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海外博士毕业生,给予3万元的安家费及5万元生活补贴,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6万元生活补助。
同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学可优先解决,配偶符合有关政策的可随调随迁,并在社保、医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三)支持高校院所开展技术转移试点改革 赋予高校、科研院所负责人和技术转移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决策权和弹性薪酬分配权,使其有能力、有信心推动科技创新。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实现利益捆绑,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四)组建科技金融联盟,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搭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行、社会参与的多元融资服务平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整合创新资源,打造科技金融服务生态圈,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到2020年,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5万户,高新技术企业3000户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