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级别如何划分?
当前我国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级别进行划分是根据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标准,满足人员生活需要,体现国家对工作人员重视,激励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水平。那么,对于小学教师,是否也有级别划分?具体划分为哪些级别?级别如何确定?
一、现行小学教师级别划分标准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从低级到高级依次为: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从低级到高级依次为:高级科员、一级科员、科员、办事员。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和工勤岗,在工资制度上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岗位工资体现专业素质和能力,分为10个等级。
二、小学教师级别如何确定
教师分为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一级教师是初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是中级职称,高级教师是高级职称。
三、新教师如何确定级别
1.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转为正式工作人员,定级为十一级职-级。
2.聘任到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教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应专业的工资标准执行。
3.学历、职称不同的新工作人员。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员见习期一年,定级为十一级职-级。获得中小学教师、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效年限内固定工资分别上浮30%、25%。
四、级别晋升条件
新的公务员在任职后,经过一定年限的考察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提升职务,并提高相应的级别。公务员在任职年限内,累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的,不得参加晋升职务的资格,由主管机关免去现任职务。
事业单位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德才表现等情况,对所属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类汇总,确定本单位年度人才总量和结构调整的具体建议,报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事业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情况、解聘减员、接受再教育、出国(境)培训等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