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要晚修吗?
为了锻炼学生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经学院研究决定,从本学期第七周起,开始安排晚自习,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晚自习从本学期第七周(10月15日)起,每周一至周四安排晚自习,时间为19:00-21:30,周五下午为全院学生和教职工活动时间,不作统一安排。
二、学生参加晚自习要求
(一)各年级均要安排晚自习,由各学院和教学点负责联系教室、辅导老师和晚自习学生管理,学校教务处安排老师督察,并对晚自习情况进行评比。
(二)学生处负责安排各公寓辅导老师,督促学生在晚自习时间进入教室开展晚自习学习,协助解决晚自习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学生晚自习期间的纪律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所有2017级、2018级学生必须参加晚自习,2016级本科学生,毕业班学生、实习学生以及承担院级学生干部职务的学生凭学生处开具的有效证明可不参加晚自习。学生晚自习情况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和评优评先考核指标。对于晚自习无故缺席且劝导无效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必须按时进入晚自习教室集中学习,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学生处将安排人员进行点名并计入考勤。
(五)晚自习期间,学院将安排老师进行辅导和管理,学生必须遵守晚自习教室有关规定,尊重老师,不得在教室吃东西、讲脏话、接打电话、打闹喧哗,确保学习秩序。
(六)晚自习期间,各班学习委员负责做好教室、桌椅的卫生清扫和教室内公共设施的保护,离开教室后须关好门窗、电灯及空调,杜绝一切安全隐患。